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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里鄉戶政事務所統計,去年結婚新人有369對;其中,台灣郎娶本地配偶有306對,娶大陸人40對,娶東南亞人23對。
離婚對數則有309對,離婚率達3成7;其中,台灣配偶106人;大陸籍9人;東南亞籍14人。
離婚後的外籍配偶何處去?后里鄉廣福村長郭明洲表示,他發現有很多淪為煙花或酒女,賺辛苦的皮肉錢。
郭明洲說,東南亞國家多為母系社會,由女性負責養家活口,她們嫁來台灣後,也改不了根深柢固的觀念,婚後就立即開始賺錢,而且是什麼錢都賺。
目前頗為流行的「小吃部KTV」,有小姐坐檯陪酒。據指出,坐檯小姐各國國籍都有,包括大陸、越南、菲律賓、泰國及印尼等,年紀都很輕,她們有的是來台打工,有的則是嫁來台灣或離婚的少婦。檯費以大陸妹最高,越南妹最低。
后里鄉戶政所主任王嘉瑞指出,外籍配偶離婚率偏高的原因,多半是為了金錢或是生活不習慣,她們在自己存夠了錢之後,就跟丈夫說再見。
他說,台灣郎娶外籍新娘,除了要付高額相親及仲介費外,還常要花大錢買機票與伴手禮讓配偶回娘家。等於分期付款,算起來總花費比娶本地人還高很多,萬一離婚,那就得不償失。因此,他建議台灣郎最好娶一次付清聘金即可高枕無憂的本地新娘。
大甲鎮戶政所主任邱賜達發現,少數越南或泰國籍配偶在取得我國國籍後,急著與丈夫離婚,再跟同國籍的男子結婚,把對方接來台灣居住賺錢。
【2007/04/17 聯合報】
以上文章轉自:聯合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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